
在英语的日常使用中,“that”或许是人们最不经意间滑过的词。它短促、轻盈,却无处不在。翻开任何一页英文报纸,略过任何一个对话片段,“that”都会以每秒数次的频率出现。然而,正是这个毫不起眼的单词,在语言学家、哲学家和认知科学家的眼中,却是一个令人困惑的迷宫。它既是手势的延伸,又是逻辑的锚点;既指向遥远的客体,又连接着因果的链条。当我们说“that book”时,我们是在区分远近;当我们说“I think that he is right”时,我们是在嵌入一个从句;当我们说“that is the reason”时,我们则是在总结一个论断。一个单词,何以承载如此繁复的功能?
“That”的复杂性并非英语独有,但在英语中,它以一种近乎完美的方式浓缩了人类语言中指示、指代、连接与限定四种核心机制。本文试图从语言学的解剖、认知科学的实验、哲学的逻辑推演以及人工智能的困境四个维度,拆解这个单词所构成的迷宫。我们将会发现,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关于单词的讨论;实际上,它指向的是人类思维如何区分自我与世界、如何建立因果、如何将流动的感知固定为可交流的符号这一根本问题。
从词源学的角度看,“that”源自古英语的“þæt”,与“the”同源,均从原始日耳曼语的指示词根演变而来。在指示代词系统中,“that”与“this”构成一对基本对立:“this”指向近处,“that”指向远处。这种远近的区分不仅是物理空间上的,更延伸至心理空间。例如,在叙述中,“this”用于引入新信息或强调亲近感,而“that”则用于指代已提及的信息或疏远的事物。这种空间隐喻在人类语言中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语言都通过近/远指示词来建构认知的参照系。
然而,实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that”的指示功能远比简单的“远”更复杂。当说话者说“that man”时,可能不仅表示距离,还包含情感上的疏离、时间上的过去(如“that was a good time”),甚至是对听话者共同注意力的引导。认知语言学家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在《女人、火与危险事物》中提出,指示词的使用依赖于“理想认知模型”(ICM),即说话者会根据场景、对话历史和共同知识来动态调整“that”的所指。例如,在同一个房间中,指着远处的一本书说“that book”和指着近处的一本书说“that book”,其语义差异被遮蔽了——实际上,前者强调空间距离,后者则可能强调“我们之前讨论过的那本书”——这就是“that”的隐性维度。
“That”作为关系代词,是英语中替代“who”“whom”“which”的通用形式,尤其在限定性定语从句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The book that I read was fascinating.” 这里的“that”不是指代某本书,而是将主句和从句捆绑成一个逻辑整体。从生成语法的角度看,“that”充当了补语化成分(complementizer),它标记着一个从句的边界,并指明该从句对主句中心词进行限定。
值得注意的是,关系代词“that”与指示代词“that”在历史上同源,但功能已然分化。在古英语中,关系从句通常没有显性的关系代词,而是依靠词序和曲折变化。现代英语中“that”承担了这一功能,但它在某些语境中是可以省略的(如“the book I read”),这引发了语言学家的争论:省略后的句子是否仍然包含一个“零形式”的“that”?这种“隐形的that”是否暗示语言中存在着一种深层结构,而“that”仅仅是其表层标记?
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原则与参数”理论认为,关系代词“that”是普遍语法中“补语化短语”的显性实现。不同语言对“that”的有无和位置有不同的参数设置。例如,汉语中就没有与“that”完全对应的关系代词,而是通过“的”字结构来实现限定功能。这种跨语言差异表明,“that”的语法化程度反映了英语对从句边界进行显式标记的偏好,而这种偏好又可能影响说话者的认知方式——即英语使用者更倾向于将信息分割为“背景”和“前景”两部分。
“That”作为连词(或补语化连词)的用法,可能是最令非母语者困惑的。例如:“I know that he is coming.” 这里的“that”引导一个名词性从句,作为“know”的宾语。与关系代词不同,这里的“that”不指代任何东西,仅仅是一个句法标记,表示其后是一个完整的从句。这种功能在英语中几乎是强制性的——尽管在口语中常被省略,但在正式书面语中,“that”的存在确保了从句边界的清晰,避免了歧义。
从认知科学的角度看,这种“that”从句的嵌套实际上模拟了人类思维的递归性。我们能够在一个命题中嵌入另一个命题,比如“我相信(他知道(她说(太阳是圆的)))”。这种递归能力被语言学家视为人类语言区别于动物通信系统的关键特征。“that”就像是递归结构中的黏合剂,它将不同层次的思维状态联结起来,使得我们能够谈论他人的信念、意图和知识——即“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的体现。没有“that”,我们仍然可以表达嵌套,但“that”的显性存在使得嵌套的层级更加明确,减少了认知负荷。
作为限定词,“that”用于修饰名词短语,如“that car”“that idea”。这里的“that”既有指示功能,又有定指功能。它明确告诉听话者:所指对象是交际双方已知的、可识别的,或者是通过语境唯一确定的。与不定冠词“a/an”相比,“that”将名词从泛指状态拉入特指状态。这种特指功能在语言学上称为“定指性”(definiteness)。
有趣的是,英语中“that”与定冠词“the”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在有些语境中,两者可以互换(如“that door”与“the door”),但语义差异微妙:“the”默认指向一个已知的、共享的实体,而“that”则带有额外的强调或距离感。例如,一个人说“the door is open”时,只是陈述事实;而说“that door is open”时,可能暗示门与另一个门(如“this door”)形成对比,或者表达一种惊讶或指责。这种微妙的语用差异,正是“that”作为限定词的独特价值。
心理语言学家通过眼动追踪和脑电图(EEG)研究“that”在句子加工中的作用。一个经典实验是:让被试者阅读包含“that”和不包含“that”的句子,如“The scientist believed that the theory was correct” vs. “The scientist believed the theory was correct”。结果发现,当省略“that”时,被试者有时会出现短暂的句法歧义——他们可能会暂时将“the theory”解读为“believed”的直接宾语,然后才意识到其真实身份是从句的主语。这种“花园路径”效应(garden path effect)表明,“that”作为句法边界标记,在句子加工早期具有引导作用,可以减少处理成本。
然而,这种效应并非在所有语境中都存在。当主句动词是“say”“think”等高频动词时,省略“that”几乎不会造成歧义,因为母语者已经习惯了这类动词后接从句的模式。这意味着,“that”的使用并非语法上的刚性需求,而是受限于语用频率和认知预期。大脑会动态地根据动词的统计特征来预测接下来的结构,只有当预测失败时,才会依赖“that”这样的显性标记。这种“预测编码”理论(predictive coding)将“that”视为一个认知的“保险丝”——它只在必要时才被激活。
儿童在习得英语时,通常先掌握“that”的指示功能(约18个月),然后才掌握其连词和关系代词用法(约3-4岁)。有研究表明,儿童在早期常常过度使用“that”作为所有从句的标记,例如说“I want that I go”而不是“I want to go”。这种“过度泛化”现象表明,儿童对“that”的句法功能有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过程。他们最初将“that”视为一个“通用嵌入器”,然后才逐渐区分出不同的从句类型。
值得一提的是,双语儿童(如英语-汉语双语者)在处理“that”时表现出不同的模式。由于汉语中没有“that”的完全对应项,双语儿童在英语从句中更容易出现省略“that”的错误,但在定语从句中却能正确使用。这说明,语言的“句法空位”会塑造儿童对“that”功能的认知——他们必须学会在英语中显式标记从句边界,而在汉语中则依赖语境和词序。
十九世纪末,德国哲学家戈特洛布·弗雷格(Gottlob Frege)在《论意义与指称》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悖论,直接与“that”相关。考虑以下两个句子:
(1)晨星是晨星。
(2)晨星是暮星。
(1)是分析真理,而(2)是经验知识,尽管“晨星”和“暮星”实际上指称同一个天体(金星)。弗雷格指出,在“that”从句中,如“哥白尼相信(that)晨星是暮星”,这里的“that”从句描述的是哥白尼的信念内容,而不是天体的指称。如果我们将“晨星”替换为“暮星”,从句的指称不变(即真值不变),但信念内容却改变了——因为“相信”的宾语是“意义”,而不是“指称”。
这个哲学问题揭示了“that”从句的一个核心特征:它创造了一个“内涵语境”(intensional context),其中词语的指称不再直接适用,而是由意义决定。弗雷格的解决方案是区分“意义”(Sinn)和“指称”(Bedeutung),而“that”从句正是承载意义的容器。在哲学史上,这一区分引发了关于“命题态度报告”(propositional attitude reports)的长期争论,而“that”正是这类句子的语法标志。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在《哲学研究》中,通过“语言游戏”的概念质疑了“that”作为指示词的确定性。他设想一个场景:两个建筑工人,一人喊“板子!”,另一人递来一块板子。在这个游戏中,单词“板子”就足以完成交流,而不需要说“that board”。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意义在于使用,而不是在于一个词对应一个对象。那么,“that”的意义是什么?它不是一个标签,而是一个手势的替代品,其作用依赖于具体的游戏规则。
维特根斯坦进一步指出,当我们说“that is red”时,我们并不是在指称一个独立的“红色”实体,而是将一个颜色样本与一个物体联系起来。这里的“that”不是指称,而是“示范”(ostension)。他尖锐地批评了那种认为“that”必须有一个固定所指的形而上学观点。在维特根斯坦看来,“that”的迷宫恰恰源于我们试图将一个单一的功能赋予一个多变的工具——实际上,“that”在不同的语言游戏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哲学的任务就是不再被这些角色所迷惑。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认为,语言的结构影响认知。虽然这一假说现在以温和版本被接受,但“that”的跨语言差异确实提供了有趣的证据。例如,日语中有“これ”(kore,近称)、“それ”(sore,中称)和“あれ”(are,远称)三个指示词,区分了三种距离,而英语只有两个。一些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如库库塔语(Kuuk Thaayorre)则使用绝对方向(东、西、南、北)而非相对远近作为指示基础。这些差异意味着,当说不同语言的人使用“that”时,他们实际上在调用不同的认知框架。英语使用者可能更关注与自我的距离,而库库塔语使用者则更关注空间中的绝对位置。
哲学上,这引出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that”是否只是语言的偶然产物,还是反映了人类认知的普遍结构?如果“that”的指示功能在不同语言中呈现如此多样的模式,那么“that”作为语言哲学中的核心概念,是否只是一个西方中心主义的幻觉?
在自然语言处理(NLP)中,“that”是一个出了名的难题。首先,它的词性标注(POS tagging)就充满歧义。例如,在句子“I know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is used incorrectly”中,五个连续的“that”分别可以充当连词、限定词、名词、关系代词和动词(尽管这个句子是人为构造的,但真实语料中确实存在大量歧义实例)。
更严重的是,在真实文本中,机器需要区分“that”的多种功能,才能正确解析句法结构。例如,“She told me that the dog that barked that night was loud” 这个句子,第一个“that”是连词,第二个“that”是关系代词,第三个“that”是限定词。现代基于Transformer的模型(如BERT、GPT)虽然能够通过上下文表征来消歧,但在处理长距离依赖或嵌套从句时仍然容易出错。例如,在“The fact that that that that is misinterpreted leads to errors”中,人类读者可能需要反复阅读才能理解,机器更是如此。
除了句法,“that”在语义层面也构成挑战。考虑指代消解(coreference resolution)任务:在“John saw a dog. That was barking”中,“that”指代“dog”;而在“John saw a dog. That surprised him”中,“that”可能指代“John saw a dog”这一事件。这种歧义需要模型具备对事件和实体的区分能力,以及对话语结构的理解。目前最先进的系统仍然无法完全可靠地处理这类“that”的指代,尤其是在需要常识推理的语境中。
此外,在机器翻译中,“that”的省略或保留一直是难点。例如,英译汉时,关系代词“that”通常不需要翻译(如“the book that I read”译为“我读的那本书”),但连词“that”在有些情况下需要保留为“的”或“是”,否则会产生歧义。而汉译英时,汉语缺乏“that”的对应项,导致翻译系统常常需要判断是否应该插入“that”——插入过多显得生硬,插入过少则可能造成句法歧义。这种“that的插入问题”在统计机器翻译时代曾是一个研究热点,神经机器翻译虽然有所改善,但并未完全解决。
有趣的是,大语言模型(LLMs)在处理涉及“that”的复杂句子时,有时会表现出惊人的能力,有时又会犯下低级错误。例如,在测试GPT-4时,一个常见的陷阱是:“The man that the woman that the child saw met was tall”(中心嵌套从句)。人类通常需要解析才能理解,而GPT-4能够正确输出“The child saw the woman, the woman met the man, the man was tall”的释义。但在涉及“that”的歧义性哲学问题时,模型有时会给出矛盾的答案。例如,问“Is ‘that’ a word that can be used to refer to itself?”模型可能会回答“是”,但随后又否定。这表明,尽管模型学习了大量关于“that”的用法,但它缺乏对“that”作为语言哲学对象的深层理解——它只是统计上的“学会”,而非哲学上的“理解”。
“That”的迷宫远不止是一个语法现象。它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类语言如何用有限的符号承载无限的认知功能。从空间指示到思维嵌套,从指代回指到逻辑连接,一个单词的四重面孔恰如人类心智的四重维度:感知、分类、推理与递归。心理学实验揭示了“that”在句法加工中的导航作用,哲学思考则将其推至意义与指称的边界,而人工智能的困境说明,即使是看似简单的词,也足以让最先进的算法黯然失色。或许,“that”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它做什么——它是一个动词性的存在,一个指向的动作,一个连接的桥梁,一个嵌入的锚点。当我们说出“that”时,我们不仅仅是在发一个音,而是在用语言划定一个世界:那个世界中有远近、有因果、有嵌套、有特指。理解“that”,就是理解语言如何使人类成为万物之灵——同时也让机器永远无法企及那一抹偶然的、活生生的指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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